两人。。。。。。不,一藤一犄角大摇大摆地闯进一家凌乱的服装店。
末世过去八年,过往的物资已经被搜罗得一干二净,就连衣服都没剩下几件,只有光秃秃的货架摆在空荡的大厅里。
叶蔓蔓好似很有经验,掠过货架跑进服装店的后仓,闷头翻找。
她记得,刚下山时,失忆的周昼就是这么带着她去到人类的服装店,给她找出了不少贴身衣物。
那些不合尺寸的,都是他找到针线给改小改大,再由她自己去体验是否合身。
“找到了!”
叶蔓蔓翻出一顶黑色的针线帽,往犄角男的脑袋上一套,恰恰好遮住了那对显眼的小犄角。
至于全黑的眼珠。。。。。。她又找出一副墨镜,不由分说地给他戴上。
如此一来,犄角男的装扮就变得格外奇怪,多亏了他长得高身材好,还能将这些不搭边的元素变成混搭风。
“以后不许随便取下来!”叶蔓蔓没看到什么问题,满意地拍手,“说不定会遇到人类,我站在你身边,他们肯定不会怀疑你是寄生人类的异兽。”
犄角男不懂,但他听话,不论叶蔓蔓干什么,都无条件听从。
——好。
——我不摘。
叶蔓蔓又跑去给自己找衣服。
她不想再穿染血的白裙,又脏又黏糊,蹲在河边洗都洗不干净。
只可惜这家服装店被人类洗劫得太彻底,哪怕是后仓也没剩下什么衣服,只在角落里找到两件并不是很好看的——黑色T恤与牛仔裤。
叶蔓蔓拍拍灰尘,嫌弃地准备换上。
一扭头,犄角男正直勾勾地盯着这边,一点儿也不懂避嫌。
“不许看!去外面等我!”
犄角男听话地转身出去。
等换完衣服,叶蔓蔓才打着小心思跑到他的身边:“你看我对你好不好?又给你晶核又给你找掩饰的衣服,是不是很聪明?”
——对我很好。
——很聪明。
犄角男的肯定,让叶蔓蔓的眼睛更亮了:“那你要不要做我的小弟?你看,你也没地方去,我也没地方去,正好可以组队找地盘!”
犄角男有些不解。
——当、当小弟。
——但为什么要找地盘?
——随便找个地方不就可以待下来吗?